联系我们

姓名:龚玲
手机:13918389423(微信同号)
邮箱:1113144061@qq.com
证号:13101201611214753
律所:上海君学律师事务所
地址: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弄B座1115室

您当前的位置: 上海房产律师> 房产转让> 房地产登记的相关常识
`

房地产登记的相关常识

来源:上海房产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lyfclaw.com/   时间:2014-06-18 11:06:49

分享到:0

  本文介绍房地产登记的相关常识,包括地下室、停车场及车位可否销售、抵押?已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后,原合同内容变更的,如何办理登记?什么叫分割房地产?如何办理分割房地产的《房地产证》?需要缴纳哪些费用?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,该如何办理手续?

推荐阅读:

如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

  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流程

  1、地下室、停车场及车位可否销售、抵押?

  答:地下室、地下停车场属于不能分摊的公共面积,其产权应属建筑物内所有有权分摊公共面积的业主共同拥有,由房屋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,不允许销售、抵押。在建筑报建和预售审批时已批准可以单独销售的地下室、停车场及车位可以销售、抵押。

  2、已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后,原合同内容变更的,如何办理登记?

  答:已办理抵押登记后,若发生变更抵押物,追加抵押物,变更抵押金额、币种或抵押期限等情况,应提交记载变更内容的抵押公证书、原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公证书复印件,登记机关作相应的变更抵押登记。

  3、什么叫分割房地产?

  答: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,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《房地产证》的分证,即将一本《房地产证》分为几本《房地产证》,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。

  4、如何办理分割房地产的《房地产证》?需要缴纳哪些费用?

  答:分割的房地产必须是能在实地分割清楚的,如按层登记的房地产分割为按套登记等。由分割人填写《房地产其它登记申请书》,分割后的房地产需要进行查丈的,还要申请查丈。

  该项登记仅需缴纳登记费。

  5、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,该如何办理手续?

  答:同一权利人的多个商业用途的房地产,属于《房地产证》的合并或分割,应经过重新测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;如属多个权利人的商业用途房地产,将分散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实际上是重新转让,应当办理转移登记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918389423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