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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房屋买卖中对违约方如何取证

来源:上海房产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lyfclaw.com/   时间:2021-06-29 11:06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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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民法典房屋买卖中对违约方如何取证

房屋买卖对方违约的,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书证、物证、视听材料、电子数据等材料,举证对方合同违约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

第六十三条 证据种类

证据包括:

(一)当事人的陈述;

(二)书证;

(三)物证;

(四)视听资料;

(五)电子数据;

(六)证人证言;

(七)鉴定意见;

(八)勘验笔录。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

第六十四条 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

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地、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。

二、没签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

实践中,约定房屋买卖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
1、先找对方协商处理

双方当初是诚心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的,现在一方不承认有房屋买卖合同,或是不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等的,那么即可以试试先找对方协商,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,尽量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。

2、去法院起诉处理

如果双方都不能协商解决,那么只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,并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:

(1)收集书证。一方已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,即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、房产交易税缴税凭证等。

(2)提供物证。在已经开始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后,那么可以提供交易中的房产所在地等。

(3)证人证言。如果双方做口头约定时有第三人在场的话,那么可以找其做证。

(4)视听资料。比如录音录像等,一般情况下可以提取摄像资料。

(5)电子数据。如为达成房屋买卖交易发出的聊天记录、邮件等。

通过上述分析知道,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所以房屋买卖对方违约的,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书证、物证、视听材料、电子数据等材料举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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